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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2007年版) 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2007年版) |
中國領事保護和協助指南(2007年版) 第一部分 出國前特別提醒 > 登錄外交部網站www.mfa.gov.cn,查詢中國各駐外使、領館的聯繫方式以及相關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資訊。若目的國與我國無外交關係,則可瞭解在其周邊國家的中國使、領館的地址與電話,以便就近求助。 > 檢查護照有效期(剩餘有效期一般應在一年以上),以免因護照有效期不足影響申請簽證,或因在國外期間護照過期影響行程。 > 辦妥目的地國簽證。確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國的入境簽證和經停國家的過境簽證,簽證種類與出國目的相符,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期與出行計劃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際慣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國簽證,該國也有權拒絕您入境而無需說明理由。 > 核對機(車、船)票。仔細核對票面上所顯示的登機(車、船)時間、地點以及聯程票的前後銜接是否正確。 > 購買必要的人身安全和醫療等方面保險。您將要面對國外陌生的環境,存在一些安全方面的隱患,而國外醫藥等費用普遍較高,建議您選擇合適的險種,以防萬一。 > 進行必要的預防接種,並隨身攜帶接種證明(俗稱“黃皮書”)。有條件的話,最好做一次全面體檢。 > 嚴禁攜帶毒品、國際禁運物品、受保護動植物製品及前往國禁止攜帶的其他物品等出入境。 > 慎重選擇攜帶個人藥品。許多國家對藥品入境有嚴格規定,爲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出國前應瞭解有關國家的海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選擇所攜藥品的品種和數量。如因治療自身疾病必須攜帶某些藥品時,應請醫生開具處方,並備齊藥品的外文說明書和購藥發票。 > 注意目的地國海關在食品、動植物製品、外匯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如攜帶大額現金,必須按規定向海關申報。切勿爲陌生人攜帶行李或物品。 > 與家人和朋友保持聯繫。出國前應給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計劃日程,約定好聯絡方式。建議您在護照上詳細寫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電話號碼,以備緊急情況下有關部門能夠及時與他們取得聯繫。護照、簽證、身份證應複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隨身攜帶,還要準備幾張護照相片,以備不時之需。 第二部分 出國後特別提醒 > 尊重當地風俗習慣,遵守當地法律規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實行靠左行駛的國家應尤其注意)。嚴格按照簽證或居留許可上允許的時間在有關國家停留。 > 如您需在國外停留較長時間或所在國局勢不穩,建議您在中國駐當地使、領館進行公民登記,以便出現緊急情況時使、領館能及時與您取得聯繫。 > 注意防盜、防騙、防詐、防搶、防打。在住處不要給陌生人開門;不要讓小孩告訴陌生人父母不在家;出門時儘量不要隨身攜帶貴重物品或大量現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現金;不要在私車的明處擺放貴重物品,如車胎被紮,修車時務必要先鎖好車門;不要將文件、錢包、護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劃開的塑膠袋中;不要在黑暗處招呼計程車;不要輕易讓陌生人搭乘您的車;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公共場合要表現平靜,不要大聲說話,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場所參與他人的爭吵;不要在街上亂撿東西,以防被敲詐;不要在黑市上換彙;如警察檢查您的護照等證件,應先請他出示證件,記下他的警牌號、警車號;交罰款時不要當街交給警察,而要憑罰款單交到銀行等指定地點。 > 如發生被搶、被盜、被騙或被打事件,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並要求其出具報警證明,以便日後辦理保險理賠、證件補發等手續。 > 留意當地報紙、電視等媒體資訊,瞭解當地政治、經濟、社會形勢,與鄰爲善,入鄉隨俗,儘快適應當地生活,融入當地社會。 > 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循正當途徑解決,不要採取賄賂等不合法方式,以免問題複雜化。 > 照顧好自己的身體。注意在外飲食健康,儘量避免吃未煮熟的食物或喝未煮開的水(除正規密封罐裝礦泉水);切勿前往疫區、輻射區、賭博、色情等場所。 > 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等與家人或朋友保持正常聯絡,以免親友擔憂。 第三部分 領事官員可以爲您做什麽 √ 可以爲您推薦律師、翻譯和醫生,以幫助您進行訴訟或尋求醫療救助。 √ 可以在駐在國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爲您撤離危險地區提供諮詢和必要的協助。 √ 可以在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時,根據您的請求對您進行探視。 √ 可以在您遭遇意外時協助您將事故或損傷情況通知國內親屬。 √ 可以在您遇到生計困難時協助您與國內親屬聯繫,以便及時解決所需費用。 √ 可以協助您尋找失蹤或久無音訊的親友。 √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爲在國外合法居留的中國公民頒發、換發、補發旅行證件及對旅行證件上的相關資料辦理加注。 √ 可以爲遺失旅行證件或無證件的中國公民簽發旅行證或回國證明。 √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國際條約爲中國公民辦理有關文件的公證、認證;在與所在國的法律規章不相抵觸的情況下辦理中國公民間的婚姻登記手續。(注:不能直接認證中國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也不能爲中國國內有關機關出具的其他證書或文書辦理公證。) 第四部分 領事官員不可以爲您做什麽 × 不可以爲您申辦簽證。 × 不可以爲您在當地謀職或申辦居留證、工作許可證。 × 不可以干預所在國的司法或行政行爲。 × 不可以參與仲裁或解決您與他人的經濟、勞資和其他民事糾紛。 × 不可以替您提出法律訴訟。 × 不可以幫助您在治療、拘留或監禁期間獲得比當地人更佳的待遇。 × 不可以爲您支付酒店、律師、翻譯、醫療及旅行(機/船/車票)費用或任何其他費用。 × 不可以將您留宿在使、領館內或爲您保管行李物品。 × 不可以爲您購買免稅物品。 第五部分 尋求領事保護的常見問題 1、什麽是領事保護? 2、什麽人可以得到中國政府的領事保護? 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有關內容: 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有關內容: 3、出國時持中國護照,現已取得居住國國籍,是否還能享有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凡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者,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國駐外使、領館的領事保護。 4、中國公民在何種情況下可以獲得領事保護?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五條規定:領事職務包括“於國際法許可之限度內,在接受國內保護派遣國及其國民——個人與法人——之利益”、“幫助及協助派遣國國民——個人與法人”等。也就是說,中國公民在其他國家境內的行爲主要受國際法及住在國當地法律約束。一旦中國公民(包括觸犯當地法律的中國籍公民)在當地所享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中國駐外使、領館有責任在國際法及當地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實施領事保護。 5、中國公民在尋求領事保護時應注意些什麽? 6、當您或您家人所在國家發生恐怖襲擊、嚴重自然災害、政治動亂等緊急情況時,應如何尋求領事保護? 7、當您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時,如何處理? 如您在境外遇到交通或工傷事故,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或通知雇主,並要求通知您的親友或中國駐該國使、領館。您可要求領事官員敦促所在國當局懲辦肇事者,或協助您通過法律途徑或向保險公司(如您已投保)爭取賠償。 8、當您在境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包括性侵害)時,該怎麽辦? 您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告,並索要一份警察報告複印件。您還應當與律師或醫生(如需就醫)聯繫,也可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反映情況。領事官員可以向您提供以下幫助:安排適當人員(如有性別要求)聽取您的受害情況並承諾保護您的個人隱私;敦促警方儘快破案;瞭解案件進展情況;向您提供律師和翻譯的名單;推薦合適的醫院;補發丟失或受損的旅行證件;協助您與家人、朋友或雇主聯繫;尋求當地社會救助。但是,領事官員不能調查案件,不能代替您出庭,不能充當翻譯,也不能替您支付律師費、醫療費或其他相關費用。 9、當您在居住國被羈押或監禁時,該怎麽辦? 您有權要求面見中國使、領館領事官員。領事官員將根據您的請求前往探視,並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如人道待遇、公平待遇等。領事官員還可以幫助您與親友取得聯繫,向您提供當地律師名單。但是,領事官員不能干涉當地法律程式,不能出面替您進行訴訟。 10、當您在居住國受到雇主不公正對待或工資被雇主無故拖欠時,如何處理? 您應當依據合同及當地有關法規與雇主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您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您可同時請求領事官員爲您提供當地律師、翻譯名單。領事官員將會向您介紹所在國一般的法律資訊。 11、當您持有效護照及簽證在目的地國入境、出境或過境受阻時,如何尋求幫助? 您首先應向該國主管部門如實說明入出境或過境事由,同時瞭解受阻原因。如您不懂當地語言,有權要求對方提供翻譯服務。如果您的請求仍然得不到有關部門的回應,可要求與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聯繫,尋求幫助。使、領館領事官員將向有關當局瞭解情況,視情反映您的要求,或進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證您一定會被放行。如交涉未果,您應理智接受當地主管部門的決定;如確系受到對方不公正對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以便日後訴諸法律解決。 12、當您非法進入或滯留他國,既無有效證件,也無經濟來源時,如何辦理回國手續? 您應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如實報告本人真實、詳細情況,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職業、家庭住址、聯繫電話、非法出境或滯留經過等。待您的原居住地公安機關核實、確認您的身份,且您的家屬已墊付您的回國費用後,領事官員可爲您頒發回國旅行證件並協助購買回國機(車、船)票。 13、當您的中國護照在境外遺失、被偷或被搶時,怎麽辦? 請您即向所在國當地警察部門報案,以便您向所在國移民局申請出境簽證時備用,同時持本人有關身份材料及其複印件和照片到就近的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申請補發護照或旅行證,以供回國使用。我們提請您注意:買賣、轉讓、僞/變造、故意損毀中國護照是違法行爲,涉案人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4、當您在境外遇到經濟困難時,能尋求使、領館幫助嗎? 中國公民在國外的費用應由自己負責解決。如果您因被盜、被搶等原因出現暫時經濟困難,可以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繫,讓家人通過使、領館彙錢,或通過外交部轉交。 15、當您家人在境外死亡時,如何處理? 16、當您家人在國外失蹤或遭綁架時,如何求助? 應儘快向當地警方報案。您也可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報告有關情況,包括失蹤或被綁架者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相貌特徵和在國外住址等並尋求協助。領事官員將根據您的要求請駐在國有關當局尋找失蹤者或解救被綁架者。 17、當您或您家人在國外突發重病或精神病,如何求助? 當您或您家人在國外突發重病或精神病,應迅速撥打當地急救電話,前往當地精神病醫院治療。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可以協助提供當地醫院名單;可協助通知國內家屬或單位。如您或您家人要回國治療,經當地醫院及有關航空公司同意,使領館可協助聯繫航空公司和陪護人員予以關照。您應承擔機票及陪護等相關費用。 18、當您與在國外的家人長期失去聯繫時,可以請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協助尋找他們的下落嗎? 如果您已通過各種途徑長期無法聯繫上您在國外的家人,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可以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提供協助。目前中國政府沒有強制要求所有海外公民到中國駐外使、領館進行公民登記,再加上他們的工作、住址和電話常有變動,因此,中國駐外使、領館協助尋親工作十分費時費力,常常無功而返。有時,即使找到您家人,他(她)本人卻不願與您聯繫。在這種情況下,領事官員可以爲您傳遞一些資訊,或在征得您親友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聯絡方式轉告給您。 19、中國駐外使、領館是否可以解決境外中國公民遇到的一切困難? 中國駐外使、領館依法履行保護中國公民在海外合法權益的職責,爲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提供領事保護和服務是應盡的義務。但是,領事保護不能違反國際法和所在國法律。中國駐外使、領館是國家的外交代表機構,使、領館在接受國沒有行政權力和強制手段,只能通過外交途徑向接受國提出交涉,既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在很多情況下,使、領館的工作主要是協助當事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代替個人主張其權利。 附錄一 外交部領事司聯繫方式 電話:010-65963500(辦公時間) 010-65964020(辦公時間) 傳真:010-65963509 010-65964094 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南大街2號 郵編:100701附錄二 國家有關部委局的官方網站 外交部:www.mfa.gov.cn 公安部:www.mps.gov.cn 教育部:www.moe.edu.cn 司法部:www.moj.gov.cn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www.molss.gov.cn 交通部:www.moc.gov.cn 農業部:www.agri.gov.cn 商務部:www.mofcom.gov.cn 衛生部:www.moh.gov.cn 民政部:www.mca.gov.cn 海關總署:www.customs.gov.cn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www.aqsiq.gov.cn 國家旅遊局:www.cnta.com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www.gqb.gov.cn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www.gwytb.gov.cn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www.hmo.gov.cn 國家信訪局:www.gjxfj.gov.cn 國家文物局:www.sach.gov.cn 國家外匯管理局:www.safe.gov.cn附錄三 中國部分駐外使領館聯繫方式 一、亞洲地區 1.駐阿富汗大使館 電話:0093-20-2102545傳真:0093-20-2102728 2.駐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大使館 電話:00971-2-4434276傳真:00971-2-4436835 3.駐迪拜總領館 電話:00971-4-3944733傳真:00971-4-3952207 4.駐阿拉伯敍利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63-11-3339594傳真:00963-11-3338067 5.駐阿曼蘇丹國大使館 電話:00968-24696698傳真:00968-24699208 6.駐阿塞拜疆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94-12-4936587傳真:00994-12-4980010 7.駐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2-51-2775298傳真:0092-51-2279600 8.駐卡拉奇總領館 電話:0092-21-5874266傳真:0092-21-5834000 9.駐巴林王國大使館 電話:00973-17723800傳真:00973-17727304 10.駐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辦事處 電話:00972-2-2951222傳真:00972-2-2951213 11.駐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850-2-3813116傳真:00850-2-3813425 12.駐清津總領館 電話:00850-73-230401傳真:00850-73-230401 13.駐大韓民國大使館 電話:0082-2-7381038傳真:0082-2-7381059 14.駐韓國大使館駐光州領事辦公室 電話:0082-62-3858873傳真:0082-62-3858880 15.駐釜山總領館 電話:0082-51-7437985傳真:0082-51-7427987 16.駐東帝汶民主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670-3325168傳真:00670-3325166 17.駐菲律賓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63-2-8443148傳真:0063-2-8452465 18.駐宿務總領館 電話:0063-32-2563456傳真:0063-32-2563499 19.駐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7-3172-790676傳真:007-3172-790679 20.駐柬埔寨王國大使館 電話:00855-12810928傳真:00855-23720920 21.駐吉爾吉斯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96-312-662001傳真:00996-312-663014 22.駐卡塔爾國大使館 電話:00974-4934203傳真:00974-4934201 23.駐科威特國大使館 電話:00965-5333340傳真:00965-5333341 24.駐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856-21-315100傳真:00856-21-315104 25.駐黎巴嫩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61-1-850314傳真:00961-1-822492 26.駐馬來西亞大使館 電話:0060-3-21428495傳真:0060-3-21414552 27.駐古晉總領館 電話:0060-82-453344傳真:0060-82-461424 28.駐蒙古國大使館 電話:00976-11-320955傳真:00976-11-311943 29.駐孟加拉人民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880-2-8824862傳真:00880-2-8823004 30.駐緬甸聯邦大使館 電話:0095-1-221280傳真:0095-1-227019 31.駐曼德勒總領館 電話:0095-2-34457傳真:0095-2-35944 32.駐尼泊爾大使館 電話:00977-1-4411740傳真:00977-1-4414045 33.駐日本國大使館 電話:0081-3-3403-3388傳真:0081-3-3403-3345 34.駐長崎總領館 電話:0081-958-493311傳真:0081-958-493312 35.駐大阪總領館 電話:0081-6-64459481傳真:0081-6-64459480 36.駐福岡總領館 電話:0081-92-7131121傳真:0081-92-7818906 37.駐劄幌總領館 電話:0081-11-563-5563傳真:0081-11-563-1818 38.駐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大使館 電話:00966-1-2812083傳真:00966-1-2812070 39.駐吉達總領館 電話:00966-2-6828254傳真:00966-2-6620388 40.駐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92-93-5018168傳真:00992-372-510024 41.駐泰王國大使館 電話:0066-2-2457044傳真:0066-2-2468247 42.駐清邁總領館 電話:0066-53-276125傳真:0066-53-274614 43.駐宋卡總領館 電話:0066-1-7665560傳真:0066-74-323772 44.駐土耳其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0-312-4360628傳真:0090-312-4464248 45.駐伊斯坦布爾總領館 電話:0090-212-2992188傳真:0090-212-2992687 46.駐土庫曼斯坦大使館 電話:00993-12-488131傳真:00993-12-481813 47.駐汶萊達魯薩蘭國大使館 電話:00673-2-334163傳真:00673-2-335710 48.駐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98-71-1338088傳真:00998-71-1334735 49.駐新加坡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65-64712117傳真:0065-64793250 50.駐也門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67-1-275337傳真:00967-1-275341 51.駐亞丁總領館 電話:00967-2-233115傳真:00967-2-232604 52.駐伊拉克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19148227530傳真:00873-600323984 53.駐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8-21-22291240傳真:0098-21-22291243 54.駐以色列國大使館 電話:00972-3-5442638傳真:00972-3-5467311 55.駐印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91-11-26112345傳真:0091-11-26885486 56.駐孟買總領館 電話:0091-22-66324303傳真:0091-22-56324303 57.駐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62-21-5761037傳真:0062-21-5761038 58.駐約旦哈希姆王國大使館 電話:00962-6-5515151傳真:00962-6-5518713 59.駐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84-4-8453736傳真:0084-4-8236067 60.駐胡志明市總領館 電話:0084-8-8292457傳真:0084-8-8295009 二、非洲地區 1.駐阿爾及利亞民主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13-21-692724傳真:00213-21-693056 2.駐阿拉伯埃及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02-27380466傳真:00202-27359459 3.駐亞歷山大總領館 電話:0020-3-3916953傳真:0020-3-3906409 4.駐衣索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51-11-3711960傳真:00251-11-3712457 5.駐安哥拉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44-222-441683傳真:00244-222-444658 6.駐貝寧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29-301292傳真:00229-300841 7.駐博茨瓦納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67-3952209傳真:00267-3900156 8.駐布隆迪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57-224307傳真:00257-213735 9.駐赤道幾內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40-09-3505傳真:00240-09-2381 10.駐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衆國大使館 電話:00218-21-4832914傳真:00218-21-4831877 11.駐多哥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28-2223856傳真:00228-2214075 12.駐厄立特里亞國大使館 電話:00291-1-185271傳真:00291-1-185275 13.駐佛得角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382-623027傳真:002382-623047 14.駐剛果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47-811132傳真:00247-811135 15.駐剛果民主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43-813330263傳真:00873-763667861 16.駐吉布提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53-352247傳真:00253-354833 17.駐幾內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24-414835傳真:00224-451526 18.駐幾內亞比紹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45-256200傳真:00245-256194 19.駐加納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33-21-777073傳真:00233-21-774527 20.駐加蓬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41-743207傳真:00241-747596 21.駐津巴布韋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63-11-794155傳真:00263-11-794959 22.駐喀麥隆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37-210083傳真:00237-200471 23.駐杜阿拉領館 電話:00237-426276傳真:00237-3226214 24.駐科摩羅伊斯蘭聯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69-732521傳真:00269-732866 25.駐科特迪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25-22445900傳真:00225-22446781 26.駐肯尼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54-2-726851傳真:00254-2-711540 27.駐萊索托王國大使館 電話:00266-22316521傳真:00266-22310489 28.駐利比里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31-6-533248傳真:00870-76-3667818 29.駐盧安達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50-500047傳真:00250-570393 30.駐馬達加斯加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61-20-2240129傳真:00261-20-2240215 31.駐塔馬塔夫領館 電話:00261-20-5333801傳真:00261-20-5332847 32.駐馬里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23-2213597傳真:00223-2229019 33.駐毛里求斯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30-4549111傳真:00230-4646012 34.駐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22-52-52070傳真:00222-52-52462 35.駐摩洛哥王國大使館 電話:00212-3-7754056傳真:00212-3-7757519 36.駐納米比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64-61-372800傳真:00264-61-225544 37.駐南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7-12-3424194傳真:0027-12-3424154 38.駐德班總領館 電話:0027-31-5634534傳真:0027-31-5634827 39.駐開普敦總領館 電話:0027-21-6740579傳真:0027-21-6740589 40.駐約翰內斯堡總領館 電話:0027-11-7847241傳真:0027-11-8835274 41.駐尼日爾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27-20-723283傳真:00227-20-920030 42.駐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34-9-4618661傳真:00234-9-4618660 43.駐拉各斯總領館 電話:00234-1-2715351傳真:00234-1-2617728 44.駐塞拉利昂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32-22-231571傳真:00232-22-231797 45.駐塞內加爾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21-8647775傳真:00221-8647780 46.駐塞舌爾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48-671702傳真:00248-671730 47.駐蘇丹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49-1-83272730傳真:00249-1-83271138 48.駐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55-22-2667475傳真:00255-22-2666353 49.駐桑給巴爾總領館 電話:00255-24-2232547傳真:00255-24-2232681 50.駐突尼斯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16-71780064傳真:00216-71792631 51.駐烏干達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56-41-259881傳真:00256-41-235087 52.駐贊比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6-01-251169傳真:0026-01-251157 53.駐乍得共和國大使館 辦公室:00235-522949傳真:00235-530045 54.駐中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236-612760傳真:00236-613183 三、歐洲地區 1.駐阿爾巴尼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55-4-232385傳真:00355-4-233159 2.駐愛爾蘭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53-1-2601119傳真:00353-1-2839938 3.駐愛沙尼亞共和國大使館 總機:00372-6015830傳真:00372-6015833 4.駐安道爾公國大使館 電話:0034-91-5194242傳真:0034-91-5192035 5.駐奧地利大使館 電話:0043-1-714314948傳真:0043-1-7136816 6.駐白俄羅斯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75-17-2849728傳真:00375-17-2853681 7.駐保加利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59-2-9733910傳真:00359-2-9711081 8.駐比利時王國大使館 電話:0032-475820752傳真:0032-27792895 9.駐冰島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54-5526751傳真:00354-5626110 10.駐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大使館 電話:00387-33-215102傳真:00387-33-215108 11.駐波蘭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48-22-8313836傳真:0048-22-6354211 12.駐革但斯克總領館 電話:0048-58-3402626傳真:0048-58-3415600 13.駐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大使館 電話:0044-20-72994049傳真:0044-20-76362981 14.駐愛丁堡總領館 電話:0044-131-3371207傳真:0044-131-3378871 15.駐曼徹斯特總領館 電話:0044-161-2489304傳真:0044-161-2572672 16.駐丹麥王國大使館 電話:0045-39460889傳真:0045-39460878 17.駐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49-30-27588529傳真:0049-030-27588221 18.駐法蘭克福總領館 電話:0049-69-75085545傳真:0049-69-75085530 19.駐漢堡總領館 電話:0049-40-82276018傳真:0049-40-82276022 20.駐慕尼黑總領館 電話:0049-89-17301618傳真:0049-89-17301623 21.駐俄羅斯聯邦大使館 電話:007-495-9561168傳真:007-495-9382182 22.駐哈巴羅夫斯克總領館 電話:007-4212-306163傳真:007-4212-649094 23.駐海參崴領事辦公室 電話:007-4232-495037傳真:007-4232-497459 24.駐聖彼得堡總領館 電話:007-812-7138009傳真:007-812-7144958 25.駐法蘭西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3-1-49521950傳真:0033-1-47202422 26.駐馬賽總領館 電話:0033-4-91320000傳真:0033-4-91320008 27.駐斯特拉斯堡總領館 電話:0033-3-88453232傳真:0033-3-88453223 28.駐芬蘭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58-9-22890129傳真:00358-9-22890168 29.駐格魯吉亞大使館 電話:0095-32-252671傳真:0095-32-250996 30.駐荷蘭王國大使館 電話:0031-70-3065061傳真:0031-70-3551651 31.駐捷克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420-224311323傳真:00420-224319888 32.駐克羅地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85-1-4693002傳真:00385-1-4637012 33.駐拉脫維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71-67357023傳真:00371-67357025 34.駐立陶宛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70-5-2162861傳真:00370-5-2162682 35.駐盧森堡大公國大使館 電話:00352-436991傳真:00352-422423 36.駐羅馬尼亞大使館 電話:0040-21-2328858傳真:0040-21-2330684 37.駐康斯坦察總領館 電話:0040-241-617833傳真:0040-241-612092 38.駐馬耳他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56-21-384889傳真:00356-21-384889 39.駐馬其頓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89-2-3134392傳真:00389-2-3133405 40.駐摩爾多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73-22-295987傳真:00373-22-295960 41.駐挪威王國大使館 電話:0047-22148908傳真:0047-22920677 42.駐葡萄牙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51-21-3928430傳真:00351-21-3931647 43.駐瑞典大使館 電話:0046-8-57936450傳真:0046-8-57936452 44.駐哥德堡總領館 電話:0046-31-842445傳真:0046-31-842341 45.駐瑞士聯邦大使館 電話:0041-31-3527333傳真:0041-31-3514573 46.駐蘇黎世總領館 電話:0041-44-2011005傳真:0041-44-2017712 47.駐塞爾維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8-111-2067909傳真:0038-111-3066001 48.駐塞浦路斯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57-2-2352182傳真:00357-2-2353530 49.駐斯洛伐克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421-2-62803348傳真:00421-2-62804289 50.駐斯洛文尼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86-1-4202850傳真:00386-1-2822199 51.駐烏克蘭使館 電話:0038-044-2533154傳真:0038-044-2302622 52.駐奧德薩總領館 電話:0038-048-7871898傳真:0038-048-7373031 53.駐西班牙大使館 電話:0034-91-5194242傳真:0034-91-5192035 54.駐巴賽隆納總領館 電話:0034-93-2541199傳真:0034-93-4173833 55.駐希臘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0-6973730680傳真:0030-210-6723819 56.駐匈牙利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6-1-4133377傳真:0036-1-4133378 57.駐亞美尼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74-1-587656傳真:00374-1-545761 58.駐義大利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39-06-8413458傳真:0039-06-85352891 59.駐佛羅倫薩總領館 電話:0039-055-5058188傳真:0039-055-5520698 60.駐米蘭總領館 電話:0039-02-5520306傳真:0039-02-5694106 四、美洲地區 1.駐阿根廷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4-11-45438862傳真:0054-11-45451141 2.駐安提瓜和巴布達大使館 電話:001-268-4621125傳真:001-268-4620986 3.駐巴巴多斯大使館 電話:001-246-4356890傳真:001-246-4358300 4.駐巴哈馬國大使館 電話:001-242-3931415傳真:001-242-3930733 5.駐巴西聯邦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5-61-21958200傳真:0055-61-33463299 6.駐里約熱內盧總領館 電話:0055-21-25514578傳真:0055-21-25515736 7.駐聖保羅總領館 電話:0055-11-30829877傳真:0055-11-30624396 8.駐秘魯大使館 電話:0051-1-2220841傳真:0051-1-4429467 9.駐玻利維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91-2-2793851傳真:00591-2-2797121 10.駐聖克魯斯領館 電話:00591-3-3349645傳真:00591-3-3701158 11.駐多米尼克國大使館 電話:001-767-449-0080傳真:001-767-440-0088 12.駐厄瓜多爾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93-2-2444362傳真:00593-2-2444364 13.駐瓜亞基爾總領館 電話:00593-4-2850338傳真:00593-4-2850125 14.駐哥倫比亞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7-1-6223215傳真:0057-1-6223114 15.駐巴蘭基亞領館 電話:0057-5-3783535傳真:0057-5-3562175 16.駐格林納達使館 電話:001-473-4141228傳真:001-473-4396231 17.駐哥斯大黎加使館 電話:00506-8902520傳真:00506-2099881 18.駐古巴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3-7-8333005傳真:0053-7-8333092 19.駐圭亞那合作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92-2271651傳真:00592-2316602 20.駐加拿大大使館 電話:001-613-7893434傳真:001-613-7891911 21.駐多倫多總領館 電話:001-416-9647260傳真:001-416-3246468 22.駐卡爾加裏總領館 電話:001-403-2643322傳真:001-403-2646656 23.駐溫哥華總領館 電話:001-604-7347492傳真:001-604-7370154 24.駐美利堅合衆國大使館 電話:001-202-3282500傳真:001-202-3282582 25.駐舊金山總領館 電話:001-415-6742900傳真:001-415-5630494 26.駐洛杉磯總領館 電話:001-213-8078088傳真:001-213-8078091 27.駐紐約總領館 電話:001-212-2449456傳真:001-212-5649387 28.駐休士頓總領館 電話:001-713-5219996傳真:001-713-5213064 29.駐芝加哥總領館 電話:001-312-8030095傳真:001-312-8030110 30.駐墨西哥合衆國大使館 電話:0052-55-56160609傳真:0052-55-56160460 31.駐蒂華納總領館 電話:0052-664-6816771傳真:0052-664-6219762 32.駐蘇里南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97-451570傳真:00597-452540 33.駐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大使館 電話:001-868-6226976傳真:001-868-6227613 34.駐委內瑞拉波利瓦爾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8-212-9774949傳真:0058-212-9935685 35.駐烏拉圭東岸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98-2-6001419傳真:00598-2-6018508 36.駐牙買加大使館 電話:001-876-9276622傳真:001-876-9276920 37.駐智利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56-2-2339880傳真:0056-2-2341129 五、大洋洲地區 1.駐澳大利亞大使館 電話:0061-2-62734780傳真:0061-2-62734878 2.駐布裏斯班領館 電話:0061-7-32106509傳真:0061-7-32106517 3.駐珀斯總領館 電話:0061-8-92220333傳真:0061-8-92216144 4.駐墨爾本總領館 電話:0061-3-98220604傳真:0061-3-98220320 5.駐悉尼總領館 電話:0061-2-85958002傳真:0061-2-85958001 6.駐巴布亞新幾內亞獨立國大使館 電話:00675-3259836傳真:00675-3258247 7.駐斐濟群島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679-3300215傳真:00679-3300950 8.駐密克羅尼西亞聯邦大使館 電話:00691-3205575傳真:00691-3205578 9.駐薩摩亞大使館 電話:00685-22474傳真:00685-21115 10.駐湯加大使館 電話:00676-24554傳真:00676-24595 11.駐瓦努阿圖共和國大使館 電話:00678-23598傳真:00678-24877 12.駐新西蘭大使館 電話:0064-4-4721382傳真:0064-4-4990419 13.駐奧克蘭總領館 電話:0064-9-5267941傳真:0064-9-5250733 (電話號碼如有變更,以外交部網站最新公佈爲准) 本指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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